《ICERD》是聯合國九大核心人權公約之一,也是我國唯一於退出聯合國以前就完成簽署、批准及存放手續的國際公約,具有國內法效力。今年台灣推動人權相關措施,內政部指出,今天發表ICERD首次國家報告,可說是在人權保障上又向前邁進了一大步。
陳宗彥表示,國家報告的撰寫過程,共有34個關心本議題的民間團體及人權組織參與,提出了許多寶貴的建議,內政部也將相關資訊都整理納入首次國家報告中,使這份報告更加完整,同時也展現政府積極落實推動《ICERD》的各項政策及努力。
行政院防制人口販運及消除種族歧視協調會報召集人羅秉成表示,台灣能在國際被看見,除經濟成就表現外,還有人權發展的進步,雖然我國現在非聯合國會員國,但仍不斷向國際人權標準看齊,自主承諾實踐國際人權公約,參考聯合國審查模式,結合在地經驗,建立我國的公約推行及審查機制。
此外,ICERD首次國家報告,也從受保護的主體對象,檢視政府對於各種族、族群積極推動的平權措施,對象包括原住民族、客家族群、蒙藏族、新住民、移工及其他非公民等,並分別說明對於各種族、族群事務的不同任務目標及需求。
移民署指出,ICERD首次國家報告已置於移民署官網,供各界閱覽,未來內政部及移民署也將持續結合各界資源及力量,積極落實推動ICERD,尊重多元,欣賞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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