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發言人陳其育則表示,縣府行政處及社會處向公共車船管理處,依據「澎湖縣政府公共車船管理處公車車廂廣告收費標準」,分別承租25面、47面,作為縣政宣導及社福業務廣宣,均符合預算執行要點及車船處刊登規定。
國民黨提名的賴峰偉半年前開始以澎湖縣政府廣告名義,在澎湖街頭顯眼處,以行銷政績為名,豎立個人形象廣告。9月16日當天,其豎立在鎖港路口處的看板,還被民眾寫下「白賊話」3字,讓巡邏員警大為緊張,通報分局派員將字跡除掉,並主動偵辦,當時就曾惹議。
不過,被寫白賊話的縣府廣告現在已換成賴峰偉的個人競選廣告,縣府經營的公車則接手上路,以澎湖縣政府名義在公車車身刊登賴峰偉政績的形象廣告,也讓對手、民進黨籍陳光復和無黨籍葉竹林兩陣營看不下去。
前縣政顧問郁國麟就酸說,賴峰偉從半年前打算競選連任時,在全縣各路口廣設廣告牆,用的是縣政府名義,露出的卻是大大的個人形象照,而且最近有好幾面縣政府廣告,被替換成賴峰偉競選廣告,他懷疑這是不是縣府和廠商說好的買一送一,花的是政府公帑,賺的是賴峰偉個人形象,是不是公器私用大家看得很清楚。
葉竹林也說,自己是馬公市長,不會做這種花公帑做個人形象廣告的事,因為他知道這不宜也不妥,不想佔公家機關便宜,所以個人的競選廣告自己花錢,不會也不可能做這種貪小便宜的事,賴峰偉的舉動應不應當,鄉親心裡有數。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澎防部24日鎮疆操演 將首度夜間實彈射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