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璇日前接獲台北市警局婦幼警察隊通知,才發現自己遭到偷拍裙底風光,到警局做完筆錄後提告妨害秘密罪,「這種死變態實在是需要關起來,關久一點」。若有修法權力,絕對把對偷拍行為提高刑責,遏止這些壞蛋繼續欺負弱小。

其後她在臉書發文,針對此事強調,如果有一,她握有修法權利,絕對要修法把對婦幼相關的傷害行為提高刑責,遏止這些壞蛋繼續欺負弱小。

翻攝自李明璇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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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她指出,立委吳怡玎說,前年她就有提案修正刑法235條之一,要針對散布、播送、販賣猥褻圖文影音,增加檢舉人制度。

結果讓她最訝異的是,提案竟然被某黨擋下!有綠委還說:「有些被害人就是喜歡被人看私處」!?他到底有什麼毛病?我們竟然有這樣的立委在國會裡!她還在留言處點出該名立委是蔡易餘,並附上他當時發言影片為證。

翻攝自李明璇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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