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市民代表黃議賢說,宜蘭市公所在2018年的公開的「宜蘭市公所廣告欄委託經營案」案中,公開圖利特定廠商。黃議賢說,該標案上網公開招標的時間在2018年2月13日,結標日期則在17日,一般公開招標的正常程序至少要有7個工作天,但該標案一上網,隔天就是當年春節連假,連假結束第2天就截止,一般廠商若沒即時發現就會錯過準備及投標機會。他質疑,過程中有內定,否則為何該案只有一家廠商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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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黃議賢指出,該10處廣告招牌全都設置在違法位置,像是人行道、紅線轉彎處、紅綠燈區,因LED看板強光影響行車安全,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多次被民眾檢舉,但最終無果。黃議賢批評,市公所帶頭違法,把標案設施物設置在違規區域,還把託播的不當利益,透過標案直接給廠商,赤裸裸的圖利,根本目無法紀。
「這個標案太好賺!」國民黨宜蘭縣議員楊弘旻說,為何宜蘭市公所的標案都是限制性招標,如之前所提的一鳴企業社所涉及的宜蘭市河濱公園標案,只要標得的廠商都可以賺得盆滿缽滿。
楊弘旻說,該廣告欄標案,每處LED廣告牆每個月租金只要1700元,換算每天只要57元,而廠商託播費用每一則15秒廣告就要17000元,光白天利益就有多龐大,呼籲江聰淵及宜蘭市公所說清楚講明白,為何宜蘭市公所的標案都是採限制性招標,都是特定人士得標。是否當中如同前立委黃國昌所言,千萬標案的龐大利益,都圖利特定廠商。
議員黃琤婷質疑,此案與過去「一鳴企業社」模式都雷同,都是採最有利標,也只有一家廠商投標,他質問民進黨宜蘭縣長候選人、宜蘭市長江聰淵其好兄弟宜蘭市代會主席林智勇與得標廠商間的關係為何?要求公所對外說清楚講明白,也呼籲縣民一同重視。
政府電子採購網披露資訊中顯示,「宜蘭縣宜蘭市公所廣告欄委託經營案」僅「好幫手廣告企業社」一家投標並以6萬元得標。10面LED電子廣告欄每月租金1.7萬,5年租金為102萬元。
宜蘭市公所:不實指控已蒐證 若再污衊將提告
對於藍營指控,宜蘭市公所主秘楊秀川說,公所為了增加市庫的收入,透過招商方式,委外由廠商設置LED電子看板,相關設置費用、維管、營運都是由廠商處理,而廠商依照商業模式營運,公所則獲取租金與營運一定比例的金額,期間公所並沒有花錢,還可增加市庫收入。
楊秀川表示,相關設置地點事前都有獲得縣府核定同意,由市公所在市區的合適地點進行設置,不清楚為何林姿妙競選團隊會以此作為攻擊、抹黑市公所。
楊秀川說,選舉期間林姿妙競選團隊不斷透過不實言論及資料,不斷抹黑、編造、造謠,攻擊市公所,已對公所形象造成損害,傷害基層公務員的心。
楊秀川表示,如果林姿妙團隊若有相關事實跟證據,相信司法是公正的,可隨時向司法單位進行提告,如果沒有,就停止抹黑跟造謠,停止再對行政機關做不實指控。他還說,相關事證都已蒐集,從今起若有任何人再提供不實資料,對市公所造成污衊跟抹黑手段,必定將循法律途徑處理。楊秀川也勸告林姿妙競選團隊,勿再用抹黑、混淆視聽方式,透過政治干預手段,於選舉當中獲取政治紅利,請林姿妙團隊及相關人及早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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