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秀芳競總表示,當縣長要去開創新的財源,挹注縣政支出,不能凡事說沒錢就不做,黃秀芳提出的「綠能稅」就是重大財源,但絕對不是新增一筆稅來增加風電業者的負擔,而是透過修法,將風電產生的營業稅留下一半給彰化人用。競辦斥責特地人士故意散布謠言,意圖造成業者誤解,其心可議。
彰濱外海100多隻的離岸風機明年就會開始發電,黃秀芳競辦解釋,廠商賣電給台電公司視為營業行為,本來就要繳營業稅給政府,秀芳就是要爭取這筆風電營業稅,留住一半給彰化人用,這項稅收簡稱它叫「綠能稅」,它是本來就有的營業稅,不是要向風電廠商徵收新的稅目。
競總表示,黃秀芳會與中央合作修法,取回一半在彰化發生的風電營業稅,此不只是有益彰化縣,對所有發展綠能的縣市都有幫助。將營業稅收留一半給地方政府,用於地方建設及社會福利,提供各縣市更多誘因發展綠能產業,符合政府發展綠能產業政策以及全球趨勢,在地方及中央都雙贏,相信中央政府一定會全力支持。
黃秀芳競總並說明,若將一半的綠能稅留在彰化,預估2025年會有超過25億元挹注縣庫,將用在公共建設、環境監測保護、青年發展輔導、教育文化充實及增加社會福利等各面向,維持目前各項社福支出與學生免費營養午餐之餘,也能運用綠能稅恢復老人重陽禮金369。
競總最後表示,一個合格的地方父母官不能永遠想著節流,更重要的是要想辦法開源,王惠美做不到的,黃秀芳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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