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蔡崇義、陳景峻提案指出軍中其中3弊案,包括已退伍的前國防部政戰局上校陳其麟,藉驗收、管理「台北市政校後勤區新建工程」機會,2017~2019年間3度向承包廠商要求「衛浴設備」、「媽祖祈福紀念酒」等物品,其中包含TOTO牌溫水洗淨便座1組,陳其麟不當收受物品價值約18萬餘元。
2021年6月國防大學教育訓練中心前主任黃國峯上校,私自搬運一箱軍用野戰加熱式餐盒、一箱軍用野戰口糧至自小客車內,駛離現場,涉嫌侵占軍用物品。經國防大學予以記兩次大過,並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嗣經檢察官偵查終結,獲不起訴處分。
第三案、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處前處長張大偉少將,利用辦理「公館營區營舍整建統包工程」機會,以減少樓地板面積的方式,提高單坪預算讓投標廠商中華工程公司有獲利空間。
張大偉事後2017年10月至2018年9月陸續自該公司收賄共計2600萬元,唯檢察官及法院訊問時,張供稱「因怕遭查獲,其中2千萬元已經燒燬」。
監委表示,陳其麟及張大偉利用職務之便,向業者索取不正利益,操守有嚴重瑕疵,嚴重敗壞官箴,今年8、9月監院分別通過彈劾兩人。國防部及該等2人所屬單位,未及早發現、即時處理,而是到檢、調機關偵辦後始發覺知情,明顯監督不周、監督機制失靈。
監委認為,軍人身負保家衛國重責大任,誠實廉潔乃基本要求,3弊案行為人均為高階軍官,違失行為多至索賄數千萬元,少至竊取蠅頭小利之軍品,枉費國家苦心栽培,斷送大好軍旅生涯,斲喪國軍整體形象。
針對國防部及所屬單位未落實高階軍官法紀教育及督考,主管監督機制失靈,監察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昨天(22日)通過蔡崇義、陳景峻2人提案,糾正國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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