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前年10月時,阿德在交友軟體「SayHi」上以「葉小強」為暱稱,認識女子小美,第一次在超商見面,第二次約在夜市時,阿德希望小美幫他忙,跟他回家探望爺爺,又要她假扮女友,小美想說「讓老人家開心」就陪合演出,但阿德卻想追求她,小美不喜歡阿德,所以就將他帳號封鎖。

不料阿德竟另外註冊名為「真心想找女友」帳號,再度找上小美攀談,這次更直白想與小美「約跑」,去年10月22日晚間,雙方先是談妥以1小時2500元代價見面,但小美出門赴約後,又傳訊給她稱訂不到房間,要小美到一處民宅車庫,要她摸黑上車,阿德躲在車上,壓制她性侵得逞。

小美驚懼莫名,直到要逃離時才發現竟是阿德,她向友人哭訴並到醫院驗傷,並向警方報案提告,阿德事後傳訊坦承「我就是葉小強」,又說是因為小美在交友軟體封鎖他,他才會「這麼做」,讓小美更為崩潰,彰化地院審理此案,法官認阿德利用被害人善意,先要求冒充女友,後又設局性侵,造成小美身心嚴重受創,犯後也未與對方和解,判處3年2月徒刑、可上訴。

彰化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男子3年2月徒刑。。資料照
彰化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男子3年2月徒刑。。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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