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指出,2023年間桃園一家工廠欲擴廠,向市府申請土地毗鄰案件,疑經審核因條件不符未過,廠商竟拿出300萬元欲向時任經發局副局長熊勇智行賄,熊當場拒絕並退回賄款,隨即向政風處報告,由政風處通報廉政署報請桃園地檢署指揮偵辦

桃園地檢署表示,檢察官塗又臻指揮廉政署肅貪組偵辦蕭姓業者因他人工廠擴廠申請案涉嫌行賄桃園市政府經發局公務員等案,昨天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執行搜索蕭男等人住居所及辦公處所共15處,約談蕭姓和吳姓2名廠商、經發局科長施合隆等7人及時任經發局聘用已退休的秦姓女助理等6名證人共13人到案。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由證人轉為被告的秦姓女助理和施合隆,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公務員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嫌、蕭姓和吳姓廠涉犯同條例第11條第4項、第1項非公務員對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嫌、第2項非公務員對公務員關於不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等罪嫌,4人均犯罪嫌疑重大,但施合隆無羈押之必要,以10萬元具保;秦、蕭、吳則有勾串、滅證之虞且有羈押之必要,於今天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餘被告均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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