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與母親同住在台中市霧峰區中正路透天厝的林姓男子,昨天下午1時許因不因不滿住在隔壁的70歲陳姓婦人電視太大聲,憤而持水果刀前往陳婦家中理論,一言不合就持刀刺向陳婦,另名70歲陳姓男鄰居上前制止,也遭林男砍傷。

2名傷者被送往亞大附醫,施男左胸有深3公分的穿刺傷,意識不清,恐血胸、氣胸器官受損,有生命危險,急救後轉送中國附醫救治,有生命危險;陳婦左後頸部、額頭共有4處穿刺傷,意識清楚,留院治療中。林男行凶後滿身是血呆坐在陳婦門口,被警方逮捕依殺人未遂移送法辦。

據了解,林姓男子刺傷鄰居並非頭一遭,2023年12月17日住在桃園市某集合式住宅2樓,凌晨5時許睡覺時被樓下陳姓男鄰居與友人吵醒,林男心生不滿,持水果刀衝到樓上拍打陳男大門,見陳男出來開門,持水果刀往陳男臉部、頭部猛刺4下,導致頭臉出現4道1至2公分的撕裂傷。所幸陳男抓住凶刀,並與友人合力將林男制伏,報警處理。

林男當時也被桃園警方依殺人未遂罪移送法辦,但檢察官認為尚難認定被害人所受的傷害有導致死亡結果的可能,是林男持刀往被害人臉部刺擊,應僅係一時氣憤之舉,主觀上應無殺害告訴人之犯意,依傷害罪將他起訴。後因林男與被害人和解,獲對方撤告,全案判決公訴不受理,讓林男逃過一劫,沒想到2年後他又因相同原因砍傷鄰居,這次造成2人重傷,其中1人命危。

台中地檢署表示,本署潘曉琪檢察官昨晚訊問林男後,綜合被害人、目擊證人之指(證)述、監視錄影畫面、被害人 2 人之診斷證明書及扣案水果刀等證據資料,認定林姓被告涉犯刑法傷害、殺人未遂等罪嫌重大,為最輕本刑 5 年以上重罪、有逃亡之虞;且林男曾於2023年持水果刀刺傷鄰居等人經法院判決在案,有事實足認為有反覆實行傷害、殺人犯罪之虞,訊後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獲准。

林男行凶後呆坐案發現場,被警方逮捕。民眾提供
林男行凶後呆坐案發現場,被警方逮捕。民眾提供
現場血跡斑斑。民眾提供
現場血跡斑斑。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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