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蘋新聞網》接獲民眾爆料,公司中央工廠於中秋節期間生產的糕點,在出爐後並未立即進行包裝,而是放置於工廠二樓倉庫走道等候包裝。然而,該公司在產品外包裝上印製的製造日期,並非實際生產日期,而是以後續包裝日或其他日期標示,疑似有 誤導消費者、規避保存期限縮短問題 的行為。此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28 條(食品標示應真實,不得虛偽、誇張或引人錯誤),恐影響消費者知情權與食品安全。

爆料者說,今年中秋節熱銷商品「火火選物_梨花酥」,因為大量接單產線做不出來,導致一堆訂單出貨延遲大量客訴,因為只有二位員工在回客服及電話,央廠及總公司的部份員工從8月底到現在都超時加班到凌晨,央廠內場的4位外籍員工(越南)更是從凌晨4:00上班到晚上21:00,雖然外籍移工很開心可以加班,但明顯違反勞基法。
衛生局日前派員至現場查察發現,現場目前製作品項為麵包,未製作其他糕點,麵包置於作業區冷卻後即送至5家門市。但業者坦承曾於產量大時受限冷卻空間不足時將產品置於非作業區,連同查察發現冰箱內部髒污、風扇髒污、食品添加物未依規定三專管理(專人、專櫃、專冊)等缺失,已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及第44條規定,裁罰6萬元以上罰鍰。

此外現場查察該業者衛生管理人員尚未完成核備,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1條暨同法第47條規定,裁罰3萬元以上3百萬以下罰鍰。
另針對產品有效日期標示,現場查察產品均為散裝非完整盒裝包販售,依規定無需逐一於包裝袋上標示有效日期。至於陳情勞工權益事宜,已請勞工局依權責辦理。
衛生局呼籲業者應依食安相關法規加強設施設備維護、產品標示及衛生管理,以維護消費者食的安全。並提醒消費者,若對業者販售之食品有消費爭議時,可撥打電話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或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反映尋求協助。民眾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亦可洽衛生局(07-7134000轉食品衛生科)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