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事件發生在昨天下午1時8分,受害轎車從國道1號后里交流道下來,沿后里區月眉東路南往北方向行駛,疑因變換車道時與後方懸掛租賃車牌的黑色Lexus保母車發生爭道糾紛,保母車竟直接在車道以「剪車」的方式攔下受害轎車。

根據行車紀錄器畫面,受害轎車原本開中線車道,保母車從內線車道超車後突然轉進中線車道並放慢速度,受害轎車轉進內線車道,保母車又搶先轉進內線,並突然停在內、中車道之間。轎車駕駛緊急煞車,要車內女乘客打110報警。

轎車駕駛想從中線車道離開,但保母車再超車斜停在中線車道,阻止轎車離開,1名穿著短褲、拖鞋的男子從保母車左側下來,衝向受害轎車的駕駛座。轎車駕駛趁機快速轉進內線車道,加速離去,直接開到大甲警分局月眉派出所報案。

警方檢視民眾提供檢舉畫面,初步認定該黑色自小客貨涉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款:「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第4款:「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可處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並吊扣該汽車牌照6個月;另外也違反第56條第1項第5款:「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可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警方表示,黑色自小客貨駕駛亦有涉及違反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第304條強制罪等法令,本分局已責由偵查隊依相關事證通知黑色自小客貨車主到案說明後函請台中地檢署偵辦,另針對黑色自小客貨駕駛及乘客身分進行清查,以釐清有無涉及其他案件。

大甲分局呼籲民眾遇有行車糾紛,應立即報警處理,警方絕不容許私自動用暴力,任意於道路攔車之行為發生,若發現相關不理性行為,一定依法偵辦絕不寬待。

黑色保母車多次阻擋受害轎車往前開。翻攝「黑色豪門企業」
黑色保母車多次阻擋受害轎車往前開。翻攝「黑色豪門企業」
黑色保母車多次阻擋受害轎車往前開。翻攝「黑色豪門企業」
黑色保母車多次阻擋受害轎車往前開。翻攝「黑色豪門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