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大隊表示,今天上午9時27分左右接獲通報,國道1號高架南向54.5公里桃園路段,有1部自小貨車起火燃燒,立即通報線上巡邏車前往查看,並通知119派消防車,警消迅速抵達現場,封閉外側路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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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賴姓男子(44歲)駕駛自小貨車,行經國道1號高架南向54.5公里桃園路段,發現所載運的雜物(樹枝、落葉等)有起火燃燒的情形,所幸王男及時發現將車輛停下,立即與車上乘客下車逃生,未受到傷害也未波及其他車輛,現場於10時17分完全排除,全線恢復通車,詳細的起火原因仍待消防進一步鑑識。
警方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發現車輛有異狀,應啟亮方向燈並注意後方來車,漸進式滑離車道停在路肩待援,若車輛無法滑離車道時,應顯示危險警示燈,並於後方100公尺以上擺放故障標誌,人員盡速下車面向來車,退到護欄外或安全處所待援,並利用1968APP警政報案功能向國道警方報案求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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