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事件發生在2023年5月23日下午,陳姓、丁姓2名國中生放學行經豐原區豐東路,莫名遭到酒醉的張姓男子持酒瓶毆打,致身上多處瘀青挫傷及腦震盪,警方事後逮捕張男,依傷害罪移送法辦。張男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被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判刑4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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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陳姓少年家屬對張男提告求償,法院今年1月判張男應賠償33.5萬元,全案確定,但至今8個月,被害人一毛錢也沒拿到。陳姓少年今天在母親陪同下求助市議員謝志忠。
謝志忠表示,事發至今,陳同學仍未收到張男任何的道歉與賠償,顯示加害者態度消極、不願負責,該起事件不僅導致陳同學擦挫傷與腦震盪,身心靈更嚴重創傷,如今已是9月3日,新學期已開始,但陳同學因長期深受陰影困擾,不敢繼續升學,只能選擇與母親一起從事土水、抓漏、搭鐵皮屋等較辛苦的工作,對其人生與未來發展不但造成嚴重打擊,且加害者持續逃避責任的態度,更讓受害者的傷痛雪上加霜。
受害者陳媽媽不捨哽咽表示,每一個孩子都是媽媽的寶貝,不捨兒子因為無妄之災而受苦,沉痛呼籲,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出現。陳同學則說,判決出爐後他曾致電給張先生的母親,據了解,張先生的母親於豐原區開設汽車修配廠,家境應該不錯,卻得到「不願給付、不願負責」的回應,陳同學坦言,這起事件在心中留下陰影,深怕升高中後,會有同樣的事情再次發生,因此選擇放棄就學。
謝志忠說,該事件造成陳同學腦震盪的後遺症,發生至今已2年多,有時還須忍受頭痛折磨,影響正常生活。他強調,法院判決已經確定,加害者及其家屬立即履行法律責任,陳同學才15歲,未來人生道路還很長,強烈要求加害者盡速面對處理,還給受害者一個應有的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