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初步調查,糾紛起因是周女將重機車停於康莊路汽車停車格內,遭另一自小客車駕駛林男(56歲)告知此處不能停機車。
警方到場後也當場告知周女(49歲)此行為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9款,可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罰鍰。經警方到場處置後,雙方各自駕車離去。
周女疑似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警方將通知周女到案說明釐清後,依上述違規情形涉及相關規定併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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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凃建豐/高雄報導】8月21日17時54分高雄市小港區康莊路與金府路口,一名女子已機車佔用停車格,遭另名汽車駕駛告知機車不能停汽車停車格,雙方口角糾紛,小港警分局漢民派出所警組到場時,周女已將機車移出停車格,但警方仍將進一步調查,確認違規後依相關規定辦理。
警方初步調查,糾紛起因是周女將重機車停於康莊路汽車停車格內,遭另一自小客車駕駛林男(56歲)告知此處不能停機車。
警方到場後也當場告知周女(49歲)此行為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9款,可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罰鍰。經警方到場處置後,雙方各自駕車離去。
周女疑似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警方將通知周女到案說明釐清後,依上述違規情形涉及相關規定併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