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擊案現場經鑑識人員擴大搜索,總計撿到16顆彈殼,羅男頭部、頸部、身體有多處槍傷,槍手先是在附近埋伏,見到羅男出現即近身開槍狙擊,隨後跑上在停車場內的BMW轎車(權利車),駕車加速逃逸,駛往11公里外的橋頭區,就在一處農地路旁點火燒車、逃往別處。
現在監視器畫面曝光,可看到羅男最後身影,他將家中比特犬放出散步,手上拿著畚箕跟掃把準備清掃狗大便,不料就被槍手當場射殺,槍手行凶後快步跑進停車場,開著準備好的BMW轎車離開,等不及柵欄升起就直接撞開。

據了解,羅男多年前曾在前鎮區參選里長落敗,後來經營二手車行、當鋪期間,因涉及假車禍詐保案,因此吃上詐欺官司有了前科,警方調查死者羅男手機,發現他與人有大筆的債務糾紛,實際金額有待釐清,犯嫌身分已初步掌握,檢警立即發布境管並通報海巡,避免犯嫌潛逃海外。
這起案件手法也讓人聯想起去年7月南市發生的「林士傑槍擊案」,前漁會理事長林士傑遭槍手在自家門前開槍狙擊,送醫不治,槍手開車逃離現場,中途換車南下,2度變裝燒車滅證,隨後「人間蒸發」,行凶手段不像一般尋仇,反而像是職業殺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