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視新聞》報導,台南陳小姐在淘寶花了480元購買20包棉花棒,疑因出國沒收到公文,沒想到2年後,竟然遭到警方持拘票上門逮捕,陳女還原當時狀況說,警方態度強硬表示「我現在要拘捕你,不然就是通緝」,她接著氣憤說:「看守所就被關在鐵籠裡面,我不知道我要怎麼認罪,因為我不知道這件事情是違法的。」

陳小姐不滿表示,這是2年多前的事情,為何現在才罰她?讓她直呼「政府真的有那麼缺錢嗎?」而且既然東西在海關就被銷毀,為何還要逮捕她,甚至重罰10萬元,讓她無法接受。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規定,低風險之第一等級醫療器材,包括OK繃、紗布、棉花棒、一般醫療用口罩(外科手術口罩除外)、護具、束腹帶、機械式助行器、機械式輪椅等,可購過網路販售,但要依據「藥商得於郵購買賣通路販賣之醫療器材及應行登記事項」,具實體通路營業處所之醫療器材販賣業藥商,必須先向所在地之衛生局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才能透過網路販賣醫療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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