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蘋新聞網
綜合報導
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這篇文章聚焦於一起性騷擾案件,女子因檢舉八大行業被警方職員周男以性暗示要求交換利益。女子感到被性騷擾後報案,經過法院確認性騷擾行為成立,周男不服提起訴訟,但被駁回仍可上訴。
重點整理如下:
- 事件起因於女子檢舉八大業者,她曾從事相關工作,因此不希望警察針對店家。
- 女子詢問周員能否不針對店家,周員則提出性暗示,讓她感到性騷擾。
- 女子報案後,經多次審核,社會局、防治委員會和法院均認定性騷擾成立。
- 法官認為周男雖未明白提及性言詞,但利用隱諱語氣騷擾,女子後續索賠是合理。
- 周男不服判決,仍有上訴權力,案件或將進一步審理。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