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蘋新聞網 綜合報導
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這篇文章聚焦於一起性騷擾案件,女子因檢舉八大行業被警方職員周男以性暗示要求交換利益。女子感到被性騷擾後報案,經過法院確認性騷擾行為成立,周男不服提起訴訟,但被駁回仍可上訴。

重點整理如下:
  • 事件起因於女子檢舉八大業者,她曾從事相關工作,因此不希望警察針對店家。
  • 女子詢問周員能否不針對店家,周員則提出性暗示,讓她感到性騷擾。
  • 女子報案後,經多次審核,社會局、防治委員會和法院均認定性騷擾成立。
  • 法官認為周男雖未明白提及性言詞,但利用隱諱語氣騷擾,女子後續索賠是合理。
  • 周男不服判決,仍有上訴權力,案件或將進一步審理。
女子打電話給周姓員警陳情,反被對方問「有什麼好處」,暗示要「陪他」,遭女子通報警方,經調查後性騷擾成立。示意圖
女子打電話給周姓員警陳情,反被對方問「有什麼好處」,暗示要「陪他」,遭女子通報警方,經調查後性騷擾成立。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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