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蘋新聞網 綜合報導
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台中地檢署起訴莊姓男子和妻子因對其出生未滿月的男嬰施暴致死。男嬰因多次受到暴力傷害,最終因傷重不治。在處理過程中,夫妻間的責任及法律程序變更成關鍵討論點。

重點整理如下:
  • 莊姓男子因不堪男嬰哭鬧而多次施暴,包括揮打、搖晃和高拋男嬰,導致男嬰最終死亡。
  • 莊妻多次目睹施暴行為,但未積極制止或報警,未盡照護職責。
  • 原因過失致死起訴,因法官認罪名可能變更為故意傷害致死,改國民法庭審理。
  • 莊男承認罪行,莊妻表示願意認罪,均申請通常程序審理而非國民法庭。
  • 男嬰因頭部外力傷害,出現多重併發症,最終不治身亡。
莊姓男子連續多日以打巴掌、搖晃、拍打頭部等方式傷害剛出生的兒子,妻子在旁未制止,均涉傷害致死罪由法院審理。AI生成示意圖
莊姓男子連續多日以打巴掌、搖晃、拍打頭部等方式傷害剛出生的兒子,妻子在旁未制止,均涉傷害致死罪由法院審理。AI生成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