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蘋新聞網
綜合報導
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台中地檢署起訴莊姓男子和妻子因對其出生未滿月的男嬰施暴致死。男嬰因多次受到暴力傷害,最終因傷重不治。在處理過程中,夫妻間的責任及法律程序變更成關鍵討論點。
重點整理如下:
- 莊姓男子因不堪男嬰哭鬧而多次施暴,包括揮打、搖晃和高拋男嬰,導致男嬰最終死亡。
- 莊妻多次目睹施暴行為,但未積極制止或報警,未盡照護職責。
- 原因過失致死起訴,因法官認罪名可能變更為故意傷害致死,改國民法庭審理。
- 莊男承認罪行,莊妻表示願意認罪,均申請通常程序審理而非國民法庭。
- 男嬰因頭部外力傷害,出現多重併發症,最終不治身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