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源於2020年,街口創辦人胡亦嘉辦理「布蘭特原油正2期貨基金」配售時,涉嫌違背託付任務,未公平配售投資人,從中獲取不法所得逾6000萬元。台北地檢署2022年陸續發動兩波搜索約談,調查後依涉犯《證交法》特別背信等罪嫌,起訴胡亦嘉、莊郁琳夫婦等6人。
案經台北地院審理,因認為胡亦嘉經商多年,加上曾經在美國留學、國外工作經歷,具備出國並滯留海外的能力,期間四度裁定限制出境、出海8月,最近一次裁定是在去年11月25日,該次禁令將於本月24日屆滿。
胡亦嘉委任律師王裕文表示,本案所爭執的「公平」問題,相關法規於2022年8月26日於作業流程新增就「超額認購」、「內部人參與」流程訂入內稽內控,然而胡亦嘉購買基金是在2020年,當時並無相關規範要求,購買行為是屬合法,購買時也無少付手續費用給街口投信,如此怎會有非法獲利的問題?
王裕文指出,胡亦嘉對於本案的清白很有信心「恨不得趕快開庭」,胡10年前創辦街口,全部所擁有的就是「股份」。至於外界關心有無海外資產?王裕文當庭大方承認「有」,他指出胡亦嘉所有的海外資產,就是他所控制的KHU股權、僅67000美元(相當於新台幣200萬元),加上以胡亦嘉的家族聲望,也不可能幫助胡逃亡。
至於法官好奇,媒體報導街口金科銀行遭查封,內存甚微,且招牌也都拆了,逃亡可能性是否增加?胡亦嘉本人則回應,街口金科作為控股公司,所擁有的資產是就是股權,先前與泰山公司所簽訂的是投資合約,因此錢會回到子公司營運,也因為街口金科為純控股公司,底下沒有員工,如今街口支付位在合庫大樓的辦公室內仍有200多名員工。
王裕文補充說明,街口金科與泰山公司的民事訴訟早在5月宣判,泰山公司隨即發布重訊,胡亦嘉當時也知道街口恐面臨36億元的假執行,然而迄今2度開庭均遵期到庭,檢方須舉證胡有逃亡或準備逃亡的證據,否則不能施以科技監控;而胡亦嘉也願意再加保,建請法官停止限制出境、出海。
胡亦嘉最後也喊冤,自己只是因為購買ETF遭限制出境、出海,當年全台約有1544萬人購買ETF如全民運動,「怎麼唯獨我買便燒到北檢?」至於民事訴訟部分,起因是泰山公司的經營權糾紛,當時與泰山簽訂「投資合約」,資金當然是用在公司營運,如今在這關鍵時刻,急需赴海外募資,喊話法官解除出境、出海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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