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蘋新聞網 綜合報導
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在一場關於炸物食安的消費糾紛中,台中一名老闆娘遭客戶要求12萬元賠償,並面臨報警恐嚇。警局協商後仍無法獲得客戶購物時間等資訊,最終決定報案提告恐嚇取財。

重點整理如下:
  • 廖姓老闆娘接到客戶投訴,稱炸物變質,要求12萬賠償並威脅報警。
  • 在台中大雅派出所協調,客戶仍拒絕提供詳細購買資訊,為炸物鬧劇添增疑點。
  • 廖姓老闆娘感到威脅,正式向警方報案提告恐嚇取財。
台中市一家炸雞店遭顧客以雞排壞掉造成身體不適為由要求賠償12萬元,業者稱對方揚言讓他們店開不下去,提告恐嚇取財。翻攝該炸雞店Google商家圖片
台中市一家炸雞店遭顧客以雞排壞掉造成身體不適為由要求賠償12萬元,業者稱對方揚言讓他們店開不下去,提告恐嚇取財。翻攝該炸雞店Google商家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