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蘋新聞網 綜合報導
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這起在台灣的性侵案件涉及一名男子在性行為過程中未經同意拔除保險套,法院認定受害者的指控可信,最終維持嫌犯3年10月徒刑的判決。

重點整理如下:
  • 鄭男與小康的性侵案是因鄭男在性交過程中未經許可拔掉保險套引發的。
  • 小康當場揭發鄭男行為並報警,進而提出性侵指控。
  • 法院認為小康的反應和精神狀態驗證其遭受事件衝擊,裁定指控可信。
  • 鄭男辯稱意外滑落保險套,但證據不足,法院裁決未受影響。
  • 鄭男因嚴重侵害他人性自主權且有前科,被判處3年10月徒刑。
鄭姓男同志不守信,與男網友嘿咻時偷拔套,被控性侵判二審判3年10月徒刑,示意圖。翻攝Pexels
鄭姓男同志不守信,與男網友嘿咻時偷拔套,被控性侵判二審判3年10月徒刑,示意圖。翻攝Pex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