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文智因為炒作多檔TDR,高院2023年5月間判他17年6月,同年10月裁定他實施電子腳環科技監控,並限制出境出海、還要定時到派出所報到,去年8月,高院法官調動,該案改由審判長邱忠義、法官陳勇松組成的合議庭審理。合議庭於去年10月間,對鍾文智加保2千萬元,並停止實施科技監控。但未作出實體裁定,僅以審理單代替,因此沒送達檢察官,就直接通知鍾文智拆卸電子腳環,致檢察官無法及時抗告,鍾文智也藉此漏洞潛逃。
熱門新聞:電動代步車自摔後竟「自動泊車」 65歲男酒測超標下場慘
最高法院今年3月12日對鍾文智涉案的所有犯行判決30年5月定讞,並通知檢方對鍾文智啟動防逃機制,豈料,鍾文智早已銷聲匿跡,檢方隨即緊急發布通緝,並通知外交部領事局註銷其護照,合議庭為彌補過失,今年3月28日上傳解除鍾文智科技監控的「略式裁定」。
檢方事後對高院的略式裁定提抗告,但最高法院認為,檢方雖認不應解除鍾文智科技監控,但即便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高院也無從開庭審理,抗告已無實益,因此駁回抗告。
據了解,鍾文智案的裁定中,審判長邱忠義只負責裁定合議,略式裁定的內容由受命法官擬定、合議庭簽名,而裁定前的調查、訊問,裁定後的處理,都是受命法官處理,該案裁定後,邱忠義就出境赴德國考察,有10天不在台灣,由受命法官全權處理,最後演變成鍾文智潛逃爭議,事後究責,邱忠義、陳勇松2法官遭送法官評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