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發文指,今天早上6:20-30分左右,在高捷都會公園站的斑馬線,一位學生過斑馬線時,被一輛橘色休旅車撞上,學生翻滾了一圈,車上的老人下來看了一下就走了,孩子可能是趕著上學也不懂報警,因為下雨,距離太遠所以沒辦法拍到,希望有好心且當時停在路口的車子有錄到影像。
發文者隨後再留言,剛剛再與派出所聯絡到最新資訊,已經與小朋友的家長聯繫到了,謝謝大家,孩子目前都很好,肇事車輛警方會予以究責,感謝大家!(肇事車輛)已經抓到了,剛剛和警方聯繫確認過了。
楠梓警分局表示,4日上午6時許,民眾於高楠公路與惠心街口目擊行人與汽車發生交通事故。警方雖未接獲當事人報案,但經熱心目擊者通知後,已積極調閱監視器畫面,循線通知雙方當事人到派出所了解案發過程。
警方表示,休旅車在斑馬線撞到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可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另外還會記點3點,並上道路安全講習3小時。若造成行人傷亡,處發分別為輕傷7200元並吊扣駕照一年,重傷則開罰18000元,致死則罰到36000元,並吊銷駕照。目前正釐清學生傷勢狀況。
倘如行人有受傷情形,將依違反刑法185-4條肇事逃逸罪偵辦,另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4項駕車肇事致人受傷逃逸,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9千元以下罰鍰,並吊銷駕照。

楠梓分局呼籲,民眾若發生交通事故,不論車損嚴重性或責任歸屬,皆應撥打110報案,由警方到場處理,以利雙方進行後續責任歸屬,如自行離去可能涉及肇事逃逸問題,得不償失。

機車撞上行人!肇事責任待分析研判 行人因這狀況先吃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