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川龍與妻子楊佩蓉經營「最潮傳播娛樂公司」但未辦理公司登記,實則從事酒店傳播小姐經紀、建築工地現場粗工等業務。2022年11月黃川龍在抖音認識一名在教養院的失學女子,假藉要介紹工作,實則安排酒店坐檯,後以暴力、性侵逼迫女子性交易。

女子在被凌虐、逼迫性交易時,也同時被勞力剝削,判決書指稱,其陪酒一日原應有5000至6000元的薪資,卻被苛扣為300元,若是做粗工,一日薪資則被苛扣為200元,勞動與報酬明顯不相當。

女子在被迫性交易過程中,並被逼簽下10萬及萬本票,黃川龍以被性侵一次可抵債5000元為由,要求與女子發生性關係。豈料在女子拒絕後,黃川龍竟命3名男員工集體性侵,黃川龍不顧女子哭泣,竟還在旁以手機錄影。

2023年,黃川龍以不滿女子在酒店陪酒收下客人給的1.5萬元小費,命員工持炒菜鍋猛毆女子頭部,妻子見狀還帶兩名小妹,將針火烤後沾辣椒醬、米酒及鹽巴,在她大腿、小腿及腳背刺入「婊子」、「鬼」等字,隨後楊佩蓉再持球棒毆打女子小腿處。

法院認定黃川龍在性侵、暴力時居於主導地位,指使同夥對女子性交、傷害及勞力剝削,將女子視為可任己自由支配的客體及賺錢工具,讓女子全身布滿傷勢,怵目驚心,痛斥黃川龍手段凶殘令人髮指,一、二審依強制性交等罪,分判黃男15年、5月得易科罰金之刑,楊女則判10年6月、4月得易科罰金之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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