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警局三民一分局員警5月6日執行巡邏勤務,約11時22分在三民區十全一路與山東路口見黃姓駕駛(54歲)曳引車違規行駛管制路段,於是尾隨伺機攔查。11時53分黃男開到新興區中山一路261號時,發現員警攔查而突然棄車逃逸,將砂石車丟棄於車流量大的中山路一路上,不顧可能造成往來人車危險。黃男在12時54分返回現場,員警依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嫌逮捕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警方指出,黃男棄車逃逸,涉觸犯刑法第185條第1項「…於陸路…,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之妨害公眾往來安全。
另查該砂石車違規行駛管制路段,且載重超載24餘噸,又拒檢逃逸、違規停車等多項交通違規行為,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警方併予開單告發。
三民第一分局呼籲,砂石(大貨)車業者及駕駛人,應遵守相關行駛、承載規定,確實遵守交通規則,共同維護安全友善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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