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男今天凌晨和弟弟發生口角,被警方帶到苓雅分局成功路派出所製作筆錄後,直到凌晨1時多離去,成功所員警1時26分在所內聽到車輛碰撞聲,立即跑出查看。原來是李男被撞倒在地,趕緊送到就在一旁的阮綜合醫院搶救,但仍宣告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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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發現李男於四維四路綠燈時,徒步由東往西步行,不乏看似有點踉蹌,走到一半突然坐下,又隨即倒臥斑馬線上;當成功一路燈號轉綠時,1輛黑色轎車及1輛計程車先後經過,都及時閃避,但吳姓男子(58歲)駕駛自小客車沿成功一路南往北行駛,發現地上有人時已不及煞車,就在成功一路、四維四路口輾過李男。
吳男未受傷,經酒測也無酒精反應。但仍涉及過失致死罪嫌,警方將他移送法辦。警方將監視器等蒐得資料備卷送交通大隊,詳細肇事原因及責任仍待交通大隊分析研判。

苓雅分局呼籲,用路人無論駕駛汽、機車或步行,皆須遵守道路交通規則,警方將持續宣導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並加強違規取締告發,以維護市民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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