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16日深夜發聲明,民政處處長明良臻辭職,已自15日起生效,花蓮縣政府尊重明良臻處長個人生涯規劃。據指出,縣府人事處是15日收到辭呈,人事室16日晚批准,生效日則為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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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起訴書指出,明良臻、民政處副處長吳俊毅及花蓮市戶政事務所主任鍾威霆等3人涉嫌假借職務上機會非法利用個人資料,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並對矢口否認犯行、推卸責任給下屬的明良臻建請從重量刑;花蓮地院14日晚裁定明良臻5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並配戴電子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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