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進入量刑辯論程序後,針對劉彩萱、劉若琳要如何量刑,檢察官先表示,劉氏姊妹均涉犯凌虐兒童妨害自由致死罪、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傷害兒童致死罪,3罪最重都可判處無期徒刑,請法官從一重刑。早上詢問剴剴外婆意見後,下午將由馬偕醫院徐堅棋醫師作證,說明他鑑定姊妹倆生活狀況、品行、智識程度等結果,做為法官量刑參考。

劉彩萱的律師則說,劉彩萱是56歲的中年婦女,也是3個孩子的母親,請合議庭考量她面對困境、壓力時,為何出現與一般人不一樣的反應,以及有無減輕量刑的事由,在剴剴死後,劉彩萱曾去宮廟超度、做法事,說明她犯後有悔意,甚至形容劉彩萱在司法審判之前,已一步步入自己的無間地獄,希望司法判決前,停下腳步認識劉彩萱這個人,並在她墜入無間地獄後,「給予的處罰是她做過的事,而非社會期待的處罰,給她一個公正公平的判決。」

律師還當聽出示劉彩萱在案發後,在手機上寫好的「超度疏文」,內容為「幫阿姨度過難關,免受入監刑責,體諒阿姨也是困苦人,請外婆及家人原諒,不要提出高額求償金。」

劉若琳的律師則說,全案最大疑點就是劉若琳缺乏犯案動機,希望法官能考量劉若琳「回歸社會可能性較高」,意旨希望刑度比劉彩萱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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