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杜男騎車行經新竹市林森路與四維路口,在待轉格停等紅燈,綠燈亮起直行卻遭違規的無照少年騎士追撞,杜男人車倒地、右肩鎖骨關節脫臼。杜男向少年及其父母請求包括醫療費、勞動力減損等損害賠償共計187萬5145元。

杜男主張,這場車禍讓他勞動能力減損,休養3月害實驗進度受阻,無法順利銜接國科會計畫以及即時申請。

判決書指出,無照少年一家人庭審期間皆未出席言詞辯論,因此依照杜男所言作為判決依據。 

法官認為,綜合杜男所提出的醫院診斷證明、陽明交通大學入帳明細,其休養期間的醫療、看護費用支出,及勞動力受損、精神撫慰金等,判少年及其雙親應賠償杜男125萬4256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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