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自4月22日完成所有準備程序後,正式進入審理程序,當天先進行檢辯雙方的開審陳述,隨後由檢方陳述起訴要旨,辯方說明答辯意旨後,下午進行剴剴生前死後的照片、影片勘驗程序。23日則傳喚目前住在美國,檢方起訴認定剴剴於2023年9月至12月間被虐期間,與剴剴共同住在劉彩萱、劉若琳姊妹照顧孩童處所,負責照顧劉氏姊妹父親的外籍看護Mira作證,就她在這段期間親眼目睹剴剴生活狀況及受虐案情,接受檢辯雙方詰問。

Mira在作證過程中,驚爆剴剴經常只穿尿布罰站在角落像軍人稍息動也不動,只有眼睛在轉動。劉彩萱還拿鍋巴或剩下的飯菜用攪拌機打成泥後裝在碗中,拿到廁所給剴剴吃。Mira還指出,曾看過劉彩萱拿愛的小手進廁所,也聽過廁所內有啪啪打在身上的聲音,還看到剴剴出廁所時,手或腳有結疤脫落流血的痕跡。此外,Mira還說剴剴都是中午洗澡,但洗澡時熱水器沒有運作,確認剴剴是洗冷水澡,且聽到他洗澡時會發出尖叫聲,洗完澡出來時還會顫抖。
Mira經過一整天詰問後,23日傍晚在志工陪同下到北院領取證人旅費後,離開準備搭機回美國。由於Mire詰問程序並未延長,因此昨天(24日)備用庭取消,今天(25)日繼續進行蕭姓、周姓2保母及劉彩萱兒子王凱弘的詰問程序,預計傍晚5時15分結束。

檢方起訴指出,剴剴是真實的一個人,劉彩萱姊妹卻對一個1歲多的凌虐致死,經調查認定,劉氏姊妹倆自2023年9月1日至12月23日,對剴剴施以傷害、放害自由及妨害身心發展3大犯行,包括綑綁、塞進水桶、毆打、指甲刮傷、撞牆、不餵食或給不潔食物、不帶去就醫等,涉犯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等罪。對於檢方起訴內容,劉彩萱當時邊擦眼淚邊說,「我坦承有捆綁、體罰剴剴,還要他罰站,但沒有凌虐的想法」,劉若琳仍堅稱,「我否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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