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彩萱、劉若琳今天搭囚車到北院寶慶院區,北院不再以大屏風阻擋媒體拍攝。直到9時45分庭訊開始,劉氏姊妹父親的外籍看護Mira發現作證的位置與劉彩萱位置很近,因此要求社工陪同身旁,審判長同意後,Mira在通譯協助翻譯下開始作證。
Mira表示,中午在家幾乎每天都看到剴剴在角落,像軍人在稍息的姿勢,幾乎沒在動,只有眼睛在轉動,有時會拍照或錄影。至於劉氏姊妹照顧的其他3位孩童則在旁邊玩,姊妹倆則在看連續劇。Mira還把鍋巴用果汁機打成泥裝到碗中後,拿到廁所給剴剴吃。
國民法官庭昨天正式審理剴剴案第一天,檢方陳述起訴要旨說,剴剴是真實的一個人,劉彩萱姊妹卻對一個1歲多的凌虐致死,經檢方調查認定姊妹倆自2023年9月1日至12月23日,對剴剴施以傷害、放害自由及妨害身心發展3大犯行,包括綑綁、塞進水桶、毆打、指甲刮傷、撞牆、不餵食或給不潔食物、不帶去就醫等,涉犯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等罪。
對於檢方起訴內容,劉彩萱邊擦眼淚邊說,「我坦承有捆綁、體罰剴剴,還要他罰站,但沒有凌虐的想法」,劉若琳仍堅稱,「我否認犯罪」。
檢察官再進行開審陳述時再形容本案,「原是安全靠泊的港灣,卻了孩子人生終點的案件」,剴剴不但沒有受到妥善照顧,反而受到暴力虐待,劉彩萱姊妹對於1個才1歲多,無法反抗大人的幼童施虐致死,行為殘忍,導致剴剴受傷、嚴重影養不良,最後因組織細胞灌流不足、低血信休克而缺血死亡。

劉彩萱的律師則感性地說,月亮的背後沒人知曉真貌?許多故事背後又有什麼真相?律師並整理出全案有4個保母,且在半個上午就把剴剴交接給劉彩萱,而後續發生的問題,可由接觸過的劉若琳等人說明剴剴異於一般孩童狀況,且劉氏姊妹接手處理後,發現餵食困難、避免受傷及如何對外求援等過程,都是案件的關鍵,而最重要的是悲劇後的省思及背後的真正原因,希望國民法官能在審判中發現真實,做出最公正的判決。
劉若琳的律師也表示,本案真正要探究的是,照顧剴剴是否要維持現狀,還是要做出改變,可由她與劉彩萱的對話紀錄了解,同樣期盼國民法官客觀公正地做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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