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仲威前天(5日)在律師吳志南陪同下到北檢按鈴控告趙怡翔,他說,「趙怡翔先生,您身為台北市議員,竟然當人家的打手,功課也不做好,竟在電視台政論節目上說本報有一位外派在中國的特約記者是台灣人民報社長巫月樺,完全子虛烏有,抹紅《警政時報》就算了,還抹黑,因此正式控告趙怡翔加重誹謗。」律師吳志南則說,民意代表職責在偕督政府及揭露弊案,不能未經查證而任意抹黑任何人,趙翊翔議員的行為已觸犯加重誹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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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仲威表示,他創立《警政時報》9年多,深知媒體為民主政治除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以外的「第四權」,在民主社會中,媒體新聞自由擁有協助人民監督政府、防止政府濫權的無形地位,能理解並體諒現今媒體競爭激烈,為博得點閱率而略有嘩眾取寵及誇飾用詞取向的無奈,但從戒嚴時期至今,網路載體發達,媒體承擔的社會責任言論,就是詳實與公正地報導,最忌諱的就是底線就是「無中生有」。

伍仲威還說,威趙怡翔身為民意代表,被該為民喉舌,言行更應謹慎準確,爆料就要有所本,消息來源須再三確認是否為真,但趙怡翔在政論節目發表的言論未經查證、捕風捉影、張冠李戴、悖離事實,不僅對台灣言論自由樹立不良典範,且踰越議員的言論免責權,「孰可忍,孰不可忍」,為捍衛自身清白、以正視聽,因此決定正式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