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71歲莊姓女子2012年購入中區興中街某8層樓公寓,頂樓加蓋至9樓再隔成43間房間出租,除1、2樓自用外,其餘41間套房出租。莊女先是將住處旁空地以500元出租他人放置廢棄物,後來又在1樓至9樓之樓梯、走廊等處均堆放二手衣物、書報雜誌、床墊、家具及資源回收等易燃物品,致阻塞逃生通道,使承租人只能透過電梯進出,無法經由樓梯、走廊等逃生通道避難。
熱門新聞:全聯大火罹難者死因出爐 「高溫濃煙吸入及全身燒灼傷」
鄭姓男子2022年2月每月6千元向莊女承租9樓頂加房間,入住後押租金均遲交,又因門鎖損壞、熱水放任自流、飼養寵物羊隨地便溺及羊騷味甚重等問題,屢次與莊女發生爭吵,因而懷恨在心。
2022年3月6日,莊女向鄭男催討租金,怒嗆「不繳房租就趕出去」,鄭男心生不滿,當天下午4時在2樓樓梯間以打火機點燃裝有回收物的黑色塑膠袋,延燒至走廊及樓梯間的易燃雜物,濃煙及火焰迅速向上竄燒,造成6名住戶因通道阻塞逃生不及死亡,另有4人受傷、1人重傷。鄭男犯行後還一度被市府當成受災戶安置在旅館,3月7日才被警方逮捕。
台中地檢署偵後,認莊女涉犯廢棄物清理法、刑法公共危險罪「阻塞集合住宅逃生通道致死罪」、過失致死罪、過失傷害等罪,莊男則涉犯殺人及公共危險縱火罪,將他們提起公訴。
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鄭男造成6人喪生火場,犯行明確,從重依殺人罪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台中地院特別說明未判鄭男死刑的原因,係因鄭男經鑑定有中度智能障礙,犯案時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情形,且其犯殺人罪係基於間接故意,而非蓄意,自難判處死刑。
另外,莊女觸犯非法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罪、阻塞集合住宅逃生通道致人於死罪,各判處有期徒刑1年4月、有期徒刑6年,並定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