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嫌今天出庭自曝吞電池尋短,又提到自己事發前在廁所吞了84顆藥,感覺輕飄飄的、沒有辦法控制自己,但沒有要殺害、傷害任何人的意思,不是要他們的命或付出什麼代價,也不像起訴書所說,在摩鐵用麥脆雞模擬殺人,他只是要測試武器威力,沒有殺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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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嫌強調,自己遭受霸凌沒有人看到、受到忽略,覺得不公平,想要作一件大家都能看到的案子,因為老師也是其中一個霸凌者,他才會傳訊給老師,但用錯方法了、願意承擔,但霸凌他的人還在外面,好像沒他們的事情。洪嫌自認是很乖的小孩,出生在很好的家庭,不希望外界指責家人,他是護理人,使命是救人、不是害人,他對呂小弟、長髮哥、家人表達歉意,指自己「願意受懲罰」。
由於上次開庭時,洪嫌指事發時因「拉扯中不小心」造成長髮哥被劃傷,法官也傳喚長髮哥出庭作證,他說一開始就被菜刀劃傷臉部,後續拉扯時又被水果刀傷到嘴唇,現在雖然傷勢幾近復原,但變天或觸碰傷痕時仍會不舒服:面對媒體詢問,他舉動漫「鋼之煉金術師」台詞「想要獲得什麼就要付出代價」為例,說「他想獲得被害人、社會原諒,就要接受自己的犯行。」
法院審理時,辯護人始終強調洪嫌並沒有殺人之故意,但檢方認為他有計畫性犯案,且對被害人胸部、頭部等要害攻擊,故要求法官從重量刑,全案預計26日上午在台中地院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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