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自立是在2001年間誘騙至少6名少女以1名朋友委託照顧的3歲女兒,他將所有被害少年少女及孩童下藥性侵,並將犯案過程錄製成「大貓系列」光碟販售,當年震驚社會,最高法院於2004年間判他10年定讞,權男出獄後改名為權子源,改行從事親子包車旅遊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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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自立藉著與兒童機會大放兒童性影片,對小朋友洗腦說影片內容都是正常行為,接著再與「美術館叔叔」梁恩睿合作性侵、猥褻這些孩童,並拍下性影片,經基隆檢警追查,權男於去年8月間疑畏罪自殺,在檢警追捕過程中,在桃園開南大學墜樓身亡,檢方去年10月間因此對權男不起訴處分,而梁男部分,檢方於去年對他提起公訴。

梁恩睿一審被重判25年,上訴二審後,他辯稱本意是代替家長照顧孩童們生活起居,並非性侵。若有心散佈性影片,就不會將自己的聲音、身影入鏡,這些影片只是滿足自己性慾,並非販賣牟利,並未嚴重危害被害孩童,但高院法官不採信他的說詞,認為他最少侵害4名未滿12歲的幼童、幼女,除性侵、猥褻,還將過程拍成影片,甚至將玩具塞入女童生殖器內,重創被害人身心健康,因此二審駁回上訴,維持25年重刑。

二審判決後,梁男自認上訴爭取輕判機會渺茫,因此放棄上訴,高院於11月25日上訴期限屆滿未見梁男提上訴,因此確認梁男判刑25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