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事發後該名男童已經轉校就讀,爆料者私下表示,孩子好一段時間都有陰影,講到「警察叔叔」或看到電視上有穿著制服的員警畫面,都會出現躁動或害怕的情形,爆料者對於當時教保員拍攝的影片,認為非常不妥,看到中部發生的這起新聞事件,更是感慨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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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2023年)1月間,該名男童就讀南市某小學附設幼兒園,小朋友性格較為活潑好動,教保員屢次勸阻他不要在校園內奔跑,以免受傷,但效果不大,最後教保員突發奇想,因友人在高等法院當法警,就請他當「臨時演員」,直接穿著法警制服拍片,並與該名小朋友通話,勸誡他「不乖的話就要帶到警察局」,影片內容也對其他人播放,讓孩子有點「被嚇到」。
後續事件曝光遭舉報,南市教育局進行調查,教保員一開始否認,到最後才坦承所為,表示在男童不乖時會用影片或「假裝打電話給警察」的方式,制止小朋友的不當行為,期間還請同名友人拍攝「XXX新年快樂」影片,試圖要緩和男童情緒。
據悉,事件原本認定教保員行為確有疏失,幹部也應負起管理責任,後續依相關規定裁處,但有教育局高層認定影片「沒有威脅」語氣,最後僅輕輕放過。律師嚴奇均認為,該影片內容雖未到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的程度,但可能符合《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中對幼兒身心虐待或其他身心暴力不當對待之疑慮,另現任法警「扮警察」,不僅可能面臨法院內部紀律管理處置,更可能觸犯刑法冒充公務員服章官銜罪。
對此南市教育局表示,該案為某校去年3月自主通報事件,經調查了解,該名法警為該教保員友人,錄製、播放該影片目的是為引導幼生做正確行為;經調查並召開認定委員會,認定該教保員做法並不適當,處以該員接受3小時正向管教知能研習,並繳交心得報告,教育局並重申正向管教立場,該幼生現就讀國小一年級,學習狀況並無異狀,後續會請學校關心其身心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