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事件發生在2023年5月間,江男醉酒後闖入男部屬寢室強制性交得逞,他在事發後3個月退伍,檢警偵辦及法院審理時他矢口否認犯行,稱當時是要看對方睡了沒,開門時發現被害人在床上滑手機,就爬上去抱住對方,不勝酒力睡著,醒來後就回到自己寢室,打開手機才發現有傳給對方訊息,為避免誤會,才把「愛你」一詞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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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則表示,江男曾多次到寢室擁抱他,之前2次沒有碰到生殖器,但第3次竟是如此行為,他事後向士官長回報整個過程,「當下很慌張、很驚嚇」,也傳訊「那位長官又來了」向母親訴苦,被害人媽媽指出當時兒子情緒低落,覺得部隊恐怖、不單純,以為孩子遭到霸凌,追問下才得知此事,雖江男已退伍,但被害人晚上都不敢留在部隊睡覺,一直有「不想當兵」的念頭。
江男辯護人提到,被害人告訴長官遭江男口交,卻未表示可前往醫院採集下體殘留DNA,被害人則說事發後有清洗身體,但向部隊長官反應後,並未被告知要採集身上留存的生物跡證,他不知道要如何保留證據。
台南地院審酌本案事證明顯,且性侵案件並非只能以DNA檢驗報告為佐證,審酌江男對被害人強制性交,侵害其性自主權,使其身心受創,除了須留守外都不敢留在部隊就寢,還得開燈睡覺,且江男未能坦承犯行、彌補對方傷害,依強制性交罪加上當時軍人身分,判處3年10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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