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事件發生在今年10月4日上午8時許,地點在永康區復興路、高速一街口,由於鄰近交流道,上班時間車流量大、交通壅塞,王姓男子、柯姓夫妻檔騎機車在復興路高速公路涵洞下方路段停等紅燈,事發時後方救護車要通過,指揮的義交先要機車騎士往路旁靠,但還是無法通行,便伸手攔停高速一街車流,示意機車先行,但當時復興路燈號已轉紅燈。
高速一街共有3個直行、1個右轉車道,義交指揮攔停其中2車道車流,第3直行車道原本沒車,但當時駛來一部休旅車,疑似沒看到義交指揮,也沒注意旁邊車道停止行進,見高速一街燈號為綠燈就「直直駛」,兩邊撞個正著;有車友將行車紀錄器畫面上傳YT頻道「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2部機車遵從義交指揮,沒想到會有汽車出現,瞬間攔腰撞上騎士噴飛,相當驚悚。
王姓騎士首當其衝,肋骨就斷了7根,肩胛骨開刀釘鋼架固定,光是復原就得半年時間,醫藥費已經花了15萬元,柯姓夫妻檔中,做為乘客的太太傷勢嚴重,頸椎、肩膀、腳部都受傷,因腳部傷口太深,還引起蜂窩性組織炎,進出醫院多次,也花了7、8萬就醫,但近日收到交通事故初判表,竟是「闖紅燈全責」,讓他們看了傻眼,也找上市議員林燕祝陳情。
林燕祝說,當事人是因為遵從義交指揮才發生車禍,警方從監視器及行車記錄影像,就判定機車闖紅燈直行全責、休旅車卻是「尚未發現肇事因素」,沒考量當下情形,著實有些離譜,若因此影響保險理賠,實在有損民眾權益。
台南市交通警察大隊事故處理組對此回應,該案已將義交列為當事人,後續依各造當事人筆錄、現場圖及相關影像做二次初步分析研判,另警方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10條製作初判表,非提供保險業者作為理賠完全依據;若民眾對警方初判結果存有疑義,應以「公路法」第67條所定,以車鑑會鑑定結果或法院判決為最終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