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運輸管理科科長林詩欽說,日前中和區一位民眾因公車已駛離站位、來不及搭車而在車道上以肉身阻擋公車行進,妨礙交通行為,除造成自身危險外,恐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於道路上攔阻人、車通行,妨礙交通,可處於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林詩欽表示,新北市幅員廣大,計有361條公車服務路線,今年平均每天載客總量達76萬人次,而平均每日則約有14件乘客投訴反映公車服務不佳等問題。

交通局呼籲,請民眾如遇公車服務有缺失,可撥打1999市政服務專線或交通局公車申訴專線(02)8968-2460,循正當申訴管道反映,以維護自身權益及協助提升公車服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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