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大隊表示,黃姓男子(53歲)今天中午11時13分許駕駛小貨車,行經國1北向44.5公里桃園路段,發現車輛有異狀,趕緊停靠外側路肩,車輛隨後就起火燃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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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幸黃男及時發現將車輛停下,立即下車逃生,未受到傷害也未波及其他車輛,經119到場撲滅火勢,現場於12時10分排除恢復正常通車,詳細的起火原因仍待消防進一步鑑識。

警方呼籲用路人上路前應確實檢查車輛,避免因車輛機件損壞,造成行車危險,若載運貨物請依規定綑紮牢固、嚴密覆蓋,勿推積易燃物;行駛途中感覺車輛有異狀、如異音、燒焦味道、冒煙等,應啟亮方向燈並注意後方來車,漸進式滑離車道停在路肩待援,若車輛無法滑離車道時,應顯示危險警示燈,並於後方100公尺以上擺放故障標誌,人員盡速下車面向來車,退到護欄外或安全處所待援,並利用1968APP警政報案功能向國道警方報案求援。

警消撲滅火勢。國道警方提供
警消撲滅火勢。國道警方提供
火燒車現場。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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