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五分局日前接獲民眾報案,北屯區旱溪西路3段發生自撞車禍。員警到場發現是1輛自小客車右轉時失控衝撞對向車道的路燈桿,自小客車車頭受損嚴重。現場1名49歲的陳姓婦人向警方坦承車子是她開的,右轉時不慎撞到燈桿,車上的丈夫及女兒受到輕傷,已先前往醫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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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觀察現場跡證,發現沒有煞車痕跡,研判駕駛可能分心未注意路況,或者不熟悉車輛操作所致,但一旁的陳女不斷催促警方儘快製作事故資料,且眼神閃躲,令警員起了疑心。
警方嚴正地勸告陳女,為釐清事故案情,將擴大調閱周遭監視器影像並查訪附近居民,如果發現有謊報或陳述不實內容之情形,將依法查辦。陳女一聽頓時慌了,立即改口向員警坦承事發經過。
原來,陳女的女兒當天下午要考照,於是她便與丈夫陪同女兒在路上「練車」,沒想到半路上卻發生意外。警方立即派員至醫院向陳女的女兒釐清案情,並實施酒測(無酒精反應),經比對監視器畫面及外型特徵,確認女兒就是肇事的駕駛,順利結束這段插曲。
第五分局提醒,警方處理車禍案件偶爾會遇到冒名頂替事故當事人的情形,不論是為了詐領保險金,還是掩護家人朋友,此行為恐涉及刑法冒名頂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
另外,如民眾無照想要練習開車,應至合法的練習場或依規定申請學習駕照,切勿逕自駕駛上路,以免違反交通法規或不慎造成事故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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