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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歲的小譚是吳姓阿嬤的兒子,他說因為媽媽一個禮拜得洗腎3次,當時為了找長照中心評估再三,在網路看到該機構評價不錯,洗腎中心也推薦這間長照中心負責人是護理人員出身,細心又有耐心,在參觀後就申請入住事宜;對方一開始給他的印象不錯,前幾個月母親的回應也很正面,小譚說,他放假時都會來探望,今年母親節時還帶媽媽外出吃飯,當時精神氣色、身體都沒什麼狀況。

沒想到7月中開始,吳姓阿嬤身體開始出現小問題,進出醫院的次數變得比較頻繁,小譚當時覺得母親身體有些變化,但仍相信機構說法,直到8月12日接到通知,阿嬤連日高燒不退,催促他找救護車送醫,並叮囑「記得跟醫師說阿嬤屁股有傷口」,到院後急診醫師聞到明顯異味,打開尿布後見到大片褥瘡,傷口觸目驚心,就像臀部被啃掉一塊肉似的,都已經化膿,醫師當場傻眼,詢問家屬「阿嬤是獨居嗎?」、「怎麼顧的,這很嚴重耶」也警告這狀況很容易導致敗血症,可能會有生命危險。

吳姓阿嬤從8月12日入院治療迄今,長照中心從未派人前來探視,家屬簽下自願離院同意書後更是不聞不問。讀者提供
吳姓阿嬤從8月12日入院治療迄今,長照中心從未派人前來探視,家屬簽下自願離院同意書後更是不聞不問。讀者提供
住院治療後臀部褥瘡已逐漸好轉,但吳阿嬤身體仍非常虛弱。讀者提供
住院治療後臀部褥瘡已逐漸好轉,但吳阿嬤身體仍非常虛弱。讀者提供

小譚被醫師問得無言以對,也慌得六神無主,只能請院方趕緊救人,同時間與機構聯繫,卻感覺對方避重就輕,指出「已經盡力照顧了」,請小譚找某家設有養護中心的醫院入住,她有人脈可幫忙,「不然我的機構就在這裡,你也找得到」,小譚不知如何是好,只能依照賴姓負責人說法,簽下自願離院同意書,並依賴女說的「先轉院有就醫記錄才能入住養護中心」辦理,沒想到但卻被「打槍」,折騰10幾個小時,又回到原醫院就診。

「接下來就無聲無息了。」小譚無奈的說,感覺是在被「唬弄」的狀況簽下自願離院同意書,迄今機構未再跟他聯繫,等於是被「丟包」,阿嬤迄今還未出院,上週還一度收到病危通知,這次入院治療,除了褥瘡,血液中含菌量超高,身上多處疑似黴菌感染的癬疾,甚至因有疥蟲住進隔離病房,還有一些大大小小傷口,想到機構負責人一句「因為媽媽會抓癢」輕輕帶過,小譚就覺得非常難過,想到8月初探望時媽媽曾說「屁股會痛」,沒想到竟是如此情形,自責當下「應該多想一點」

小譚說,目前光是看護費用就花了近10萬元,重點是「媽媽一直在受苦」,如果不要隱瞞,或及時發現處理,「會變成現在這樣嗎?」希望機構能夠給個說法、負起責任。醫院從吳姓阿嬤狀況,根據標準程序通報台南市社會局,社工與小譚取得聯絡,瞭解相關情形,針對家屬提出申訴部分,本月16日下午派員前往仁德區該機構稽查。

今年母親節時,小譚還帶媽媽外出吃飯,當時氣色還相當不錯。讀者提供
今年母親節時,小譚還帶媽媽外出吃飯,當時氣色還相當不錯。讀者提供
吳阿嬤今年2月入住後,小譚每逢假日就會前往探視。讀者提供
吳阿嬤今年2月入住後,小譚每逢假日就會前往探視。讀者提供

小譚說,媽媽住院迄今,他與護理人員、看護討論,才發現養護中心這類狀況不少,但小傷口沒處理好,短時間內演變成這樣實在「太超過」,包括沒有定期更換紙尿褲及翻身都有可能,排泄物感染讓情況加劇惡化

小譚無奈的說,每個月繳給機構費用大概3.5萬元左右,住院醫療、看護費是大筆開支,他現在每天加班,被壓得有點喘不過氣,且因為母親狀況,原本聯絡的其他機構都不願收容,讓他更不知道如何是好。

社會局指出,目前已先保存相關服務資料,後續如經調查有虐待、妨礙服務對象之身心健康等情事,依老人福利法第48條,可處6萬到30萬元不等之罰鍰,經查該機構另有現場照顧人力不足情形,將依老人福利法47條令其限期改善,在未經確認完成改善事項前,不得再增加其他收容人數,後續將針對該機構加強抽查,輔導機構改善,以保障長者受照顧權益。

社會局也呼籲,台南市目前有112家立案老人福利機構,提醒民眾如家中長者有照顧需求,可先至社會局網站查詢全市合法立案老福機構名單及評鑑結果,並親自前往機構察看,立案證書是否懸掛在明顯處、環境是否清潔無異味、設施設備是否完善、觀察工作人員與長者互動情形、長者隱私保護及收費條件等,以做為入住之參考。

小譚不能接受明明傷口如此嚴重,機構負責人卻以「坐骨神經痛」等理由帶過。讀者提供
小譚不能接受明明傷口如此嚴重,機構負責人卻以「坐骨神經痛」等理由帶過。讀者提供
社會局的網站目前還能查到機構資料。翻攝照片
社會局的網站目前還能查到機構資料。翻攝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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