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稍早指出,今早柯文哲聲押更裁庭中討論閱卷及律見程序時,法官特別跟檢辯雙方說明,法院應該公平對待檢察官、被告(柯文哲)及其律師,檢察官既然限制律師閱卷範圍,為保障被告在《憲法》上的防禦權,檢察官不得於此次發回更裁程序中提出新事證,以免造成突襲,導致被告及律師來不及防禦,縱然提出新事證也不會審酌。檢辯雙方對法官的裁示,並沒有提出反對意見或異議。
柯文哲是在8月30日一早被檢廉搜索約談,隔天31日凌晨移送北檢複訊後,因涉貪汙圖利、收賄等重罪嫌疑重大、串滅證之虞被檢察官聲押禁見,北院法官朱家毅審理後認為,檢方所提的卷證資料,無法證明柯文哲「犯罪嫌疑重大」,9月2日裁定柯無保請回。檢方事後補強證據後提抗告。
高院認為,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等客觀情狀,是否真的是「相信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而未曾懷疑,有查明必要,北院並未綜合考量,因此在昨天傍晚裁定撤銷發回北院重審。
北院今早重開聲押庭,改由法官呂政燁審理,因全案仍在偵查中,全程採不公開審理,但法官今早9時30分開庭先就閱卷及律見程序說明。呂正燁當庭跟雙方說明,全案應回復聲押狀態,柯文哲除須暫留候審室,基於公平對待檢辯,檢察官既然限制律師閱卷,為保障被告《憲法》上的防禦權,檢方不得提出補強新事證,既使提出也不會在此次的審理範圍,以免造成突襲,讓被告及律師來不及防禦。
對此,有法界人士表示,既然法官裁示更裁庭要回歸到上次開庭的範圍,檢方是否能如願聲押獲准,確實增添很多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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