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以台大13妹風靡一時的「公衛文」王郁文,進高虹安國會辦公室,從2020年2月1日到2020年8月31日離職,月薪4萬6000元,未料才共事短短7個月,就捲入貪污案。高虹安被控立委任內虛報、浮報助理酬金、加班值班費等,且都達預算上限金額,總計詐得46萬30元。
高虹安去年遭北檢依《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起訴,而其辦公室助理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王郁文也同列被告,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3人在庭訊時均認,不過王郁文堅不認罪,強調「個人並無虛報、浮報酬薪、加班費」。
但檢方認為,從王郁文與黃惠玟對話紀錄顯示,黃有主動告知「多報」的錢是作為辦公室使用,還有是在「幫忙領加班費」等語,但王都沒有反對或質問,因此認定3人是共犯將她起訴。
今早高虹安一審遭宣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而同案被告的辦公室主任及助理黃惠玟遭判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2年;陳奐宇判1年,緩刑3年,褫奪公權1年;陳昱愷則無罪;而否認犯罪的王郁文則判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2年。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立委林宜瑾詐助理費雷同高虹安案 傳昨再遭南檢傳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