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歲的林姓女外送員委託友人向《壹蘋新聞網》投訴說,週二(23日)下午3時許,林女前往南屯區東興路三段1處社區大樓送餐。林女詢問社區羅姓管理員是否可以上樓送餐,羅男回稱不能上樓,要她放在外面的桌子,林女回稱:「沒關係那我在這等,客人要付錢」,但羅男以手勢比著管理室外面,對她說「出去外面等,不要在裡面。」
林女念了1句「這裡也不是你家,為什麼不能在這裡等?」但也沒有爭執,就拎著餐點走出管理室,放在門口的桌子上,沒想到,羅男疑因對林女不滿,順手拿起桌上的包裹丟向林女,打在林女腳部再彈到外送桌上。林女撿起包裹也丟向羅男,羅男當場情緒失控,出腳朝林女腹部飛踢,在林女衣服留下其腳印。林女當場打電話報警,並到醫院驗傷控告羅男傷害。
林女友人說,他也是外送員,知道很多社區禁止外送員上樓送餐,該名點餐的住戶剛搬來不久,不知道大樓的規定才要求外送員送餐到樓上當面付款,林姓女外送員也沒有堅持上樓,只是不解為何連在管理室等也不行,管理員實沒必要拿包裹丟人,更不應該出腳傷人,「外送員送這張單只賺4、50元,不應該受到這種對待!」
台中市警四分局表示,23日下午接獲報案前往該社區了解,發現報案的林姓女外送員當時應客戶訂單要求欲送餐到該社區8樓,被羅姓管理員(60歲)阻止上樓,因外送員當時戴耳機無法聽清楚,於是仍駐足於管理室,與羅男起衝突,羅男先以紙箱向林女丟擲,林女再將紙箱丟回去後,羅男衝向林女踢擊其右腰部,造成腰部挫傷。
警方表示,羅女當天先到醫院就醫,隔日完成報案程序並由警方開立報案證明;警員到該社區大樓保留相關監視器影像,並確認被告為羅姓管理員,已通知到案說明,製作筆錄後將依傷害罪嫌函送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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