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重文今天早上下囚車時與另名他案在押被告拷在一起,記者發現他身形消瘦,微胖的肚子似乎沒了,但走路一跛一跛,似乎身體不適。他將等待檢方移審,由台北地院分案後開接押庭,決定是否續押。下午開接押庭時,陳僅承認部分犯行且還有另案偵辦中,法官認定陳有串證之虞,有羈押原因與必要性,訊後裁定續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另6名被檢方被起訴的被告包括,白惠萍、唐立錡、陳洛麟等,分別被依圖利罪、《公司法》、偽造文書、業務侵占、《商業會計法》等罪起訴,李嘉豪、陳玉玲、石富宇則是違反《證交法》內線交易罪嫌起訴。

陳重文被續押後,另名在押的台灣智慧光網聯盟(母公司為台通光電公司)負責人李慶煌的兒子李嘉豪,因涉內線交易被羈押禁見,法官接著訊問李嘉豪後,他坦承部分犯罪事實,傍晚裁定他1000萬元交保,並要求他在本月26日前繳交不法所得,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月,交保期間不得與李慶煌等人接觸。

 

李嘉豪獲北院裁定1000萬元交保後,在律師陪同下離開法院。張欽攝影
李嘉豪獲北院裁定1000萬元交保後,在律師陪同下離開法院。張欽攝影

檢方日前依圖利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院一度裁定200萬元交保,檢方抗告成功,北院認定陳有串證之虞,改裁定收押禁見,由於7月20日本週六羈押期滿,北檢今偵查終結依圖利等罪起訴陳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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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指出,陳重聞利用市議員職權及職務機會,透過質詢及索質,對行政權之干預及施壓,將台北市光纖BOT案、台北市社會局、台智光公司及康立錡串連,並透由立錡雲端公司設立,隱身其中且確保自身能從中本案獲取一定利益,且確實圖得321萬8480元利益,其雖承認部分犯罪,但對圖利等罪始終否認,除飾詞矯辯,甚且以「大水庫理論」搪塞而避重就輕,犯後態度顯然不佳,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示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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