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檢調去年5月間偵辦松山警分局巡官劉維中涉收賄包庇轄區色情業者延生出的新案情,檢調去年曾搜索葉林傳服務處前主任張翰明及綽號「江野」的主任林晴紀、松山警分局巡官劉維中等人,當時檢調偵辦後確認該案與葉林傳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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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檢調根據調查到的情資顯示,懷疑葉林傳在擔任副議長前,疑藉由修正《台北市電子遊戲場業設置管理自治條例》質詢機會,向市府官員施壓,涉嫌圖利特定電玩業者取得牌照,因此朝圖利、賭博等罪嫌方向偵辦。
台北地檢署稍早指出,檢察官偵辦葉林傳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今天(31日)指揮調查局北機站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葉林傳等8人住居所及辦公處所等17處,另約談通知葉男及紀姓等被告12人及3名人到案釐清相關事實,目前持續偵辦中。
北檢並指出,葉林傳本身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嫌,他還與紀姓被告等11人另涉犯《刑法》意圖營利賭博罪嫌。
檢調去年獲報,指稱台北市議會副議長葉林傳的辦公室主任「江野」林晴紀、前主任張翰明疑勾結色情業者,自2009年迄今涉嫌行賄松山分局行政組巡官劉維中,藉此包庇中山區「御之殿」、「艾美」、「欣欣」等7家賭博業者及按摩店、養生館等色情業者。北檢去年5月15日指揮警調兵分70路搜索松山分局劉維中的辦公室等處,並約談劉男、林男、張男及業者共36人。
檢方當晚複訊後諭知劉維中5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劉男的女兒、林晴紀、張翰明3人均無保請回,3業者各被諭知20至40萬元交保,其他幹部、員工則各1萬至10萬元不等交保或請回,檢調至今持續清查是否有其他員警涉案,並朝貪污收賄罪、賭博、公務員圖利使他人為性交、猥褻等罪偵辦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