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人日前在臉書發文表示,藝人黃子佼的事件全台灣都知道,然而這名幼兒園狼師,案件受害者是黃子佼案的20倍、影片數量是黃案90倍,但因為《兒少法》的規定,使得他的名字也受到保護不能講,「曾笑欸,都這是啥小邏輯?」他更氣憤表示,自己這幾天就要去做看板揭露這名幼兒園狼師,歡迎各地方政府來罰。

對於各界撻伐兒少法隱匿個資形同保護狼師,「呱吉」邱威傑則發文表示,性侵案的處理本來就很複雜,每個被害人對於隱私的需求也不一樣,為了避免造成更大傷害,保護當事人個資是「重中之重」的工作,尤其對於未成年受害人來說,更是如此。

呱吉還原當初兒少法訂立「禁止媒體報導」規則的邏輯,過去兒少法的規則是:只要加害人與被害人有很容易連結的社交脈絡,就禁止報導加害人姓名,以避免洩漏受害者的個人資訊。舉例來說:如果是父親性侵女兒,一旦媒體公布父親姓名和所在位置,左鄰右舍、師長同學立刻就能聯想出受害者的身份。

呱吉反問,「以台北幼兒園案例來說,犧牲受害者隱私、公布嫌犯姓名就是唯一且最好的解決方案嗎?」 他指出,該嫌犯在2022年被起訴後,雖依照當時法規,無法直接要求停職。但立法機關在2023年3月就已經亡羊補牢,修法讓教育機構內的性侵嫌疑犯可以先停職處分。但嫌犯直到2023年9月,才因為被羈押而廢止幼兒園許可,等於教育局在這段期間「毫無作為」。

呱吉認為,即便沒有修法,台北市政府在過去2年間也有許多行政手段可減少悲劇發生的機率,但是卻任由幼兒園家長在毫無所悉情況下繼續讓小孩在園內就讀,「這難道不是行政怠惰的問題更大嗎?」 呱吉呼籲:「我並不反對重新審視兒少法的缺陷,但我也懇請立委和社會大眾,不要忘記兒少法保護受害者的前提,謹慎地設計媒體報導的例外原則,以避免受害者個資洩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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