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指出,建案及周遭道路因豐邑機構偷工減料造成天坑坍塌,新竹縣政府自111年6月16日至112年5月1日間,總計發出4次停工命令,然劉樹居等人為求掩蓋未按圖施工偷工減料犯行及避免停工可能導致鉅額損失,置停工命令於不顧,繼續進行諸如吊裝柱體、大樑、鋼構、向下開挖土方等違法施工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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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條列4次復工中縣府涉貪縣長楊文科與縣府高層員工扮演協助角色,業者甚至直接到縣長室進行「溝通」,其中第四次「搶險復工」,楊文科明知是否復工應由專案小組專業判斷,竟仍於112年5月27日江良淵召集之專案小組會議進行中,以隨扈所使用之行動電話,對正在開會之江良淵要求稱:「一定要想辦法給他過」等語施壓,後專案小組果由江良淵主導下,同意本建案搶險施工7日。

之後楊文科仍於112年7月4日,前往喜來登飯店東館2109號總統套房與利害關係人劉樹居等人私下見面,接觸並接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豐邑機構提供之免費餐食招待,並承諾稱:「7/9上階段搶險30天結束,可以直接銜接下去,直接往下做」、「搶險就是根據法規,認定地下室基礎工程還沒有完成有安全疑慮,才做搶險,不應分階段」、「豐邑之森復工可以儘速辦理」。

 

新竹縣長楊文科稍晚發出聲明駁斥表示,今天接到起訴書他覺得非常遺憾,因為針對起訴的各項內容,在偵查階段中都有明確說明,也有提出具體反證,可惜檢察官無故的全無採納。檢方僅僅以片面、間接且無直接關聯的推理,以備受質疑而且司法實務很有疑慮的圖利罪來起訴,令人對檢方偵查結果深感不解。

楊文科強調,他服務公職以來,對人民陳情事件勇於面對,劍及履及,解決問題。他一向坦蕩蕩,知法守法,絕無收受任何不法利益。面

對檢方指控,楊文科說,未來將向法官說明澄清,深信未來法院審判程序,可以完整、公平、獨立審酌全案事證,釐清事實,還他清白與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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