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女子(48歲)與小他7歲的楊姓丈夫及公婆同住台中市豐原區一戶民宅,李女與公婆感情不睦,2021年3月初,李女在網路PO出手臂齒痕與驗傷單,指控婆婆咬人家暴,還朝她潑辣椒油,網友一面倒抨擊「驚世婆婆」太狠心。

 

不過,婆婆指控是李女先動手,公布畫面顯示李女以腳踹婆婆、呼巴掌、拿剪刀揚言剪婆婆頭髮、進廚房把冰箱物品全摔到地上,還將地上蛋液與辣椒醬往自己身上抹,栽贓大喊:「婆婆丟我東西」、「妳用辣椒醬抹我」。

同年3月11日,李女得知公婆告她傷害等罪,怪罪丈夫態度消極、沒有出面排解婆媳糾紛,當天清晨5時許帶著寶特瓶搭計程車到住家附近加油站買汽油,帶著汽油返家後與丈夫大吵一架,約10分鐘後,李女突然拿出汽油朝丈夫潑灑,並持打火機點燃。

楊男立即持滅火器撲滅自己身上及屋內的火勢,逃到1樓打119報案求救,李女本身也被波及,救護車將2人送醫急救,但楊男仍因燒燙傷面積超過全身8成,經45天急救後,於4月25日傷重不治。李女全身45%二到三度燒燙傷,經治療後恢復狀況良好;她坦承因為不滿丈夫對婆媳糾紛無作為,所以「買汽油是想嚇唬他」,沒料到後果如此嚴重,被檢方依家暴之不確定殺人罪起訴。

法院歷次審理均認定李女因不滿丈夫謊稱已將她的家暴相關影片刪除,心生不滿,於是購買汽油並攜帶打火機返回住處,趁丈夫熟睡無防備之際對他澆淋汽油,且持續多次點燃打火機燒死對方,是基於不確定故意導致被害人死亡,一審、二審及更一審均依殺人罪將她判刑15年,但最高法院仍以細節未查明為由發回更審。

更二審今天宣判時,合議庭說明理由,表示被告李女在縱火後有使用滅火器試圖滅火,因此予以減輕刑度,撤銷原判決將她改判12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最高法院。

楊姓男子遭妻子縱火燒成重傷,住院45天仍不治。資料照片
楊姓男子遭妻子縱火燒成重傷,住院45天仍不治。資料照片